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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维港、故宫、巴黎我都喜欢(2 / 3)

在她那里,却可能只是她庞大收藏品里,各自闪着光的、独一无二的藏品。

她没有更喜欢谁。

因为她每一个都喜欢。

他不是输给了谁。

他只是,还没能让她觉得,拥有他一个,就胜过拥有全世界。

商屿放下酒杯,杯底与铺着苏绣桌布的红木桌面碰撞,发出一声极轻的闷响。

霍启山见他神色变幻,以为是自己说教得过了,正要开口圆场。

却见商屿抬起头,所有的阴霾和不确定都已一扫而空,只剩下势在必得的沉静光芒。

“霍伯父,”他微微一笑,重新执起公筷,夹了一块软糯的鲍鱼放进对方的碟中,“您说得对。”

“是我以前,想得太简单了。”

霍启山见他神色清明,不似作伪,便满意地捻了捻下巴上的短须,笑意更深,“你啊,就是太稳。这点比我们家那个不成器的阿轩强太多了。”

他口中的“阿轩”,指的是他最小的弟弟,五房所出,小了他三十岁,成日在兰桂坊和模特嫩妹厮混,是港岛出了名的浪荡子。

“霍伯父谬赞了。”商屿谦和地垂下眼,“从前我也没少跟阿轩一起闯祸,没少被阿爸用家法教训。”

霍启山哈哈大笑,指了指他,“你这小子,还学会藏拙了。”

一顿饭宾主尽欢。

咖喱鱼蛋,牛杂,鸡蛋仔,还有裹着甜酱和花生酱的猪肠粉……

秦玉桐胃里空得发慌,早知道中午就吃一点,干什么跟自己身体过不去,现在倒好,一想起好吃的嘴里就流口水。

少女从沙发上一跃而起,冲进衣帽间。

方姐的禁足令还在耳边,但她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

今天在品牌活动上迟到,已经被记者戳了半天脊梁骨,她现在只想做点让自己高兴的事。

她换下那身价值不菲的衣裙,套了件最简单的白色t恤和牛仔裤,外面随意地罩了件黑色连帽衫。

临出门前,她在玄关的镜子前停下。

大明星出门自然是要全副武装,不然明天她呼吸一下就能上头条。可口罩是不能戴的,戴了还怎么边走边吃?

她想了想,从抽屉里翻出一副几乎能遮住半张脸的超大号黑色墨镜架在了鼻梁上。

晚上九点,戴着墨镜在街上晃悠,是有点奇怪。

但人都有点怪癖,大家应该也能理解。

秦玉桐非常心大地给自己找好了借口。

夜里的旺角,比白天更有人气。

无数块霓虹招牌交错层迭,把天空都映成了瑰丽的紫红色。

秦玉桐把卫衣的帽子拉起来,双手插在口袋里,像一条灵活的鱼,汇入了这片喧闹的人海。

她在一家小小的食肆前停下,那口大锅里,“咕嘟咕嘟”地煮着咖喱鱼蛋和萝卜牛杂,看着就好吃。

“唔该,一份鱼蛋,一份牛杂,要辣。”她特意说。

当然要辣,不辣的小吃有必要吃吗!

老板手脚麻利地用竹签串好,淋上酱汁,装在小小的纸碗里递给她。

秦玉桐付了钱,迫不及待地走到一边,摘下墨镜,用竹签扎起一颗还烫嘴的鱼蛋,吹了两下就塞进嘴里。

q弹的鱼蛋在齿间爆开,辛辣鲜香的咖喱汁瞬间席卷了整个味蕾。

太好吃了。

好吃到她想哭。

她就这么一手端着纸碗,一手拿着竹签,毫无形象地站在街角,吃得心满意足。

维多利亚港的夜景再美,也比不上此刻碗里这一份热气腾腾的牛杂。

她甚至觉得,商屿大概一辈子都不会懂这种快乐。

那个男人,怕是连这种地方都不会踏足。他属于中环顶层的私人会所,属于浅水湾的大宅,属于一切被精心打造的,高贵的存在。

他与这里,格格不入。

这个念头刚闪过,秦玉桐的动作就顿住了。

捏着竹签的手顿在半空中。

不远处,十字路口的红绿灯下。

一个男人正站在那里。

他的身形骨架极适合西装,暗红色领带,裁剪得如此妥帖。他似乎刚从什么饭局上下来,身上还带着几分未散的酒意,但深褐色的眼却清明得过分,正望向她的方向。

有些人生来就是万众瞩目,比如秦玉桐,也比如他。

商屿只是安静地站在那里,身后是人潮汹涌,是闪烁的霓虹和廉价的叫卖声。

那些鲜活的,充满生命力的市井景象,都成了他的背景板。

他像一帧误入b级片的文艺电影镜头,清冷,矜贵,与周遭的一切格格不入,却又奇异地攫取了所有的目光。

秦玉桐嘴里的半颗鱼丸还没来得及咽下。

她实在没想到,会在这种地方,以这种姿态,又遇见他。

女人总想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保持体面。

可她不仅没化妆,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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