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引狼入室》作者:陈鲜【完结】
简介:
西南方家的大少爷方绍伦,将饿得要死的流民张三捡回了家。
从此身边多了一条护身忠犬,指东不敢往西,走累了让他背就蹲下身去,捉迷藏只许找不许藏,夏夜的萤火虫能给他抓满一口袋……十五六岁的他背着八九岁的他趟过银水河,“大少爷,张三永远是你的狗。”
可十年后,张三变成了张三爷,忠犬变成了狼。
一双狼眸紧盯着他,“结亲?这事大少爷就不要想了,我把话放这,你跟谁家的姑娘也成不了。”
方绍伦不以为意,然而……清早的练武场,他一如既往帮他纠正射箭的姿势,却在他眯眼瞄准的时候吻住了他的嘴;熟睡的深夜,做了一场春梦,醒来腿根处的红痣被吮破了皮……
引狼入室,悔不当初!方绍伦留洋东瀛,一走了之。
三年后,一封“父病危速归”的电报将他召回了风雨飘摇的家国。
穿着立领长衫披着斗篷的高大身影,在暮色中缓步走来。多华丽的衣袍、精美的配饰,都只是陪衬。
他露出一口排列整齐的白牙,森然一笑,在方绍伦耳边低声道,“大少爷,看你还能往哪逃……”
方绍伦要早知道张三这么能折腾,
一定选择让他饿死在荒野,
总比自己累死在床上好一点……
腹黑狡诈/糙汉忠犬攻vs傲娇耿直/嘴硬心软受
受略万人迷,攻洁受不洁(有男二墙纸桥段)。
内容标签:豪门世家欢喜冤家 民国 甜文 he
主角:方绍伦,张定坤
一句话简介:护身忠犬变成狼终把老婆叼回窝
立意: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民国十七年,十一月的初冬。还未曾下第一场雪,海面除了风稍大一些,并不特别冷。
下午三四点钟的太阳铺排在深绿色的水面,像一汪上好的翡翠镶了一层金箔,富贵逼人眼。
渡口在望,甲板上闹腾起来,二、三等的舱房里探出许多个脑袋,夹杂着激动的呐喊。
方绍伦往甲板的边缘让了让,从英国花呢面料的西装裤口袋里掏出薄薄一张纸,展开来是油浸的印刷体:“父病危速归。”
短短五个字,让他这十来天寝食难安,一直悬着心。
三年前他离开时,方学群的身体还十分硬朗,亲自送他到沪城的码头登船,又嘱咐随行的长随阿良,“好好伺候你家少爷,倘若知道调皮淘气,回来定要用鞭子抽你。”
阿良那时才十三四岁,正是爱玩的年纪,方绍伦又不太拘着他,整天皮猴似的乱窜。
但他远赴东瀛求学,身边一班伺候的人里头也只有阿良愿意跟他去。
其他几个各有负累,再说都知道他这一走算是败走麦城,没有烧冷灶的道理。
归期难定,隔着数千里之遥就靠几封书信,也怨不得人故土难离。
阿良攥着两张花笺,踩了风火轮似的从舷梯跑上甲板,“少爷少爷,”十七岁的少年仍在变声期,公鸭嗓粗嘎刺耳,扬着手里的花笺,高声叫唤,“这是……”
方绍伦用责备的目光看他一眼,阿良看看甲板上四散的人群,逐渐汇聚来的目光,骨嘟了一下嘴巴,跑到他身边低声道,“这是隔壁舱房的秦小姐,还有五号舱的董小姐给您留的地址和电话。咱们家的给她们吗?”
临别在即,同船许久,相互留个名帖也是应有之义,方绍伦点头。
“我已经给了哩,之前的余小姐毕小姐不都给了么,这两位小姐还要更漂亮些,我想少爷必是会肯的,就先给了。”
他塞一颗巧克力到嘴巴里,嘟着嘴嚼个不停,一双黑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卖弄着机灵。
方绍伦接过花笺,在他头上拍了拍,“跟漂不漂亮有什么关系?你家少爷难道是外貌主义?又去骗人糖吃,小心你的牙齿。”
“哪里是骗,她们硬塞我手里。”阿良喜滋滋的拍着鼓鼓囊囊的口袋。
因着方绍伦的关系,阿良这段时日没少收到打赏,银钱他不敢要,些许吃食自然笑纳。
从东瀛回华国只能乘坐邮轮,在苍茫的大海上颠簸久了,着实无聊,同行的几个华国留学生不免凑在一起吃饭、打牌,途中两次靠岸,下船一块游逛,彼此都混熟稔了。
方绍伦无疑是这一堆人中最受欢迎和瞩目的一位。
他身量修长,脊背挺直,日常总穿着三件头西装,言谈举止间透着点富家公子的矜贵范儿。
皮肤泛着亚裔人种自然细腻的光泽,一看就知是无需在艳阳下奔走劳作的人士。
五官俊美但不显女气,一双眼睛尤其好看,便如刘鹗在《老残游记》里头写的:“像秋水般清澈,像寒星般闪烁,像宝珠般晶莹,像白水银里涵养着两粒圆润的黑水银。”
他不爱用刨花水,总觉得油头粉面类比晋人傅粉簪花之恶俗。一头黑发四六